(一)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侵占300万元的情况,若想争取从轻处罚,应积极退赃,将侵占的财物归还单位,展现弥补损失的态度;同时要真诚认罪悔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二)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300万元的情况,同样要积极退赔全部或部分赃款,以减轻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在认罪悔罪方面,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