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拆扦房屋
赔偿款应在
拆迁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下发。
征地拆迁应当遵循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征收土地的各项补偿费用应当自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
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房屋被拆有
拆迁补偿。以被
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发放房屋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发放周转补偿费,以当地人民政府拆迁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发放奖励性补偿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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