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诉讼专题 > 构成非法拘禁罪既遂如何处罚

构成非法拘禁罪既遂如何处罚

【问题解析】
1、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
作为非法拘禁罪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应当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在内,但是不应包括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在内,对于过失造成重伤的,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结果犯法定刑;
故意造成重伤的,则应根据本条第2款的转化犯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所谓“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仅仅是指过失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且不包括以轻伤为故意而过失地造成重伤的情形在内,因为这种情形仍为故意重伤罪的范畴。
2、所谓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指的是为索取合法债务的情形。
行为人为索取非法债务而扣押、拘禁他人的,应以本法第239条的绑架罪定罪处罚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仅限于“利用职权”的情形;
没有利用职权的,不得从重处罚。
另外,应当注意,行为人非法拘禁具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在更大幅度上从重处罚。
比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又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就属于这种情况。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咨询,咨询你的问题!
最新修订:2024-03-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