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主合同变更后,原
担保人仍需担责,但是是在减轻
债务的情况下;如果是加重债务的,原担保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
保证责任;如果变更的是履行期限,但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原担保人仍需担责,但
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
债务人未经保
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
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
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
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
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
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
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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