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的,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咨询,咨询你的问题!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