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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被退回如何处理

【问题解析】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被退回,
1、如果是委托人提供的鉴定资料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委托人应该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
2、如果是鉴定事项超出原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或鉴定能力的,应到其他有资质或鉴定能力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如果被终止鉴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重新委托其他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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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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