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实际
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如对外转让
股权,股东提前通知其它股东;
2、其它股东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表示;
3、如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同意的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则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
出资证明,发放新股东出资证明,并
修改公司章程。
《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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