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对于离婚
调解协议书中的
财产分配内容,在调解书送达前可以反悔;如果调解书已经送达,且
当事人已经签收的,则此时调解书就发生效力了,此时是不可以反悔的。
除非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可以
起诉要求重新
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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