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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需要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发行公司债券需要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通过。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本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何类别股份、认股权证和其他类似证券;发行本公司债券;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被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要以特别决议采纳的其他事项都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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