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致人死亡,负同等责任,不一定负
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死亡一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
主要责任的,肇事者要负刑事责任;负同等责任的,不构成交通找事罪,不负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死亡三人以上,负
事故同等责任的,肇事者要负刑事责任,构成交通
肇事罪,根据
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交通肇事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