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属于
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属于
犯罪行为,可能构成虐待罪和遗弃罪。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是指负有
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