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个人债务专题 > 公司资不抵债法定代表人有牢狱之灾吗

公司资不抵债法定代表人有牢狱之灾吗

一般公司资不抵债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坐牢。因为公司的债务即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并不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法定代表人本身存在犯罪行为的,则是需要坐牢的。
比如法定代表人存在下列情况构成犯罪的,法定代表人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最新修订:2024-02-2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