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无过错,
医疗机构没有责任。医疗纠纷适用过错原则和推定过错原则,医疗行为中,医疗机构尽了相关义务的,医疗机构不需要承担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才由医疗机构承担
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
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
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