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孩子抚养权审判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根本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不过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则另当别论,这是基于幼儿对母亲的天然依赖和成长需求。
(2)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时,多种情形可优先考虑。比如一方丧失生育能力,意味着该方可能更渴望且能稳定地抚养孩子;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不利成长,稳定的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心理和认知发展很重要;无其他子女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上也有优势;若一方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疾病或情形,则不适合与孩子共同生活。
(3)八周岁以上子女,因其有一定认知和表达能力,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法院还会综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保障子女权益。
提醒:
父母在争夺抚养权时应如实提供自身情况,避免隐瞒不利因素。不同案情复杂程度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