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股东?实践中有债权人直接股东,要求判令股东直接承担
民事责任,理由是
有限责任公司已被
吊销营业执照,无法参加
诉讼,但是此时公司尚未进行
注销登记,企业的
法人资格还存在,公司仅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
企业债务。
(二)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未进行注销的公司?债权人认为公司虽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但未被注销,其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其仍然可以参加诉讼,如上文所述,
企业法人资格仍存在,但是解散之后,企业已经丧失实际的履行能力,对
债务应由
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分配。
(三)债权人在工商部门不组织清算时可否直接工商部门?债权人认为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组织清算,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再不及时履行行政职责,债权人可提起
行政诉讼。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公司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工商部门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