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股权冻结期间一般不得进行公司减资。
法律解析:
股权冻结期间一般不得进行公司减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股权冻结的法律效果是限制股东对股权的处置权,减资会直接导致股东享有的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份额发生变动,属于对股权权益的重大处置行为,因此受冻结措施的约束。二是公司减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召开股东会并作出有效决议、通知已知债权人、在报纸上公告等。股权冻结后,股东的表决权等权利受到限制,无法正常行使该权利以形成合法有效的股东会减资决议,导致减资程序难以推进。三是股权冻结通常是为了保障申请冻结方的债权实现,减资会减少公司的责任财产,可能降低公司的偿债能力,若在股权冻结期间允许减资,可能损害申请冻结方的合法权益。若公司确实存在减资的必要性,应当先与实施股权冻结的司法机关以及公司的债权人进行充分沟通,在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下,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减资手续。若您遇到股权冻结与公司减资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合规的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