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用人单位应当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
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用人单位应当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
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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