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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追偿权如何认定

连带责任人若要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履行了义务。

2、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

3、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

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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