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
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
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2、共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
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
3、参与制定和
修改公司章程;
4、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
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选举和被选举为
董事、
监事;
6、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7、依照《
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
8、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9、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10、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