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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办案流程怎样

1、受理立案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要接受、问明情况后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2、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1)要收集、调取证据
(2)讯问犯罪嫌疑人;
(3)询问证人
(4)进行勘验、检查犯罪现场;
(5)进行搜查;
(6)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等。


3、侦查阶段可以采用强制措施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4、侦查终结


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且已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予以释放并发放证明。


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侦查终结后,及时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以便审查起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主要起侦查作用,所以公安机关是刑事诉讼的主体。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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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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