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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
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
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
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
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


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


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


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诉讼保全可以冻结个人财产没有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以个人财产与案件有关的,申请保全后可以冻结。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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