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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公司名字侵权怎么界定

公司名字侵权的界定如下:
1、如工商局登记注册了,就不存在侵权;
2、企业名称在同一个行政区划范围内,同一个行业的名称是不能够重名的,因为工商局会有检索功能。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企业名称是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构成。

这四个部分只要前三项中有一项不同都行。

两公司虽然字号相同,但行业不同,一般是可以的,除非该化工企业是集团公司,经营范围广泛。

但从该企业名称看不是集团,两者不会造成名称混同。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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