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民法典关于
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两个方面:
(1)结婚的必备条件有: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②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 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与当代外国的立法比较, 我国的法定婚龄是较高的,这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所决定的。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
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
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
法律效力。
(2)结婚的禁止条件。有下列情形的,
禁止结婚:
①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
旁系血亲
②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