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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后是不是就要坐牢了?

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后,不是一定会坐牢,如果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要坐牢: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是受害人没有告诉或撤回的等等。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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