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贷款,男方是主贷款,女方做签字的,
离婚后需要一起承担
还贷。《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
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
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
债务人明确约定为
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
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
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
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
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