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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按所有证据还是按患者司法鉴定伤势损害程度呢

按照患者司法鉴定伤势损害程度。
一、对于司法机关或医患双方共同委托的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医学会应当受理,并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鉴定。根据上述规定,司法实践中在保留医疗损害过程鉴定的基础上,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医学会进行进行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对“鉴定所依据的原理、方法”进行审查,同时在第十四条规定了“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是法院启动重新鉴定的情形之一。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鉴定人对医疗行为的医学评价和法医学的评价。评价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对损害后果的原因力的大小。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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