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嫌疑人家属用)
申请人: ,
身份证号: ,系
犯罪嫌疑人XX之X,手机: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
申请取保候审事实理由:
年 月 日 市 区XX以涉嫌XX对XX
刑事拘留。现
羁押于 市 区XX看守所。
对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
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既不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也不会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本案犯罪嫌疑人XX涉嫌XX,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之前无任何前科,无任何不良记录。平时工作认真负责,表现极为良好。
其在XX有固定的住处(XX市××区××街区X号),随时可以传讯,
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
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有权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
申请人作为** 的家属,特为犯罪嫌疑人XX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X批准。
为此,申请人及自愿为的
担保人,依法履行保
证人的义务。
此致
XXXX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