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紧急任务且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时的处理。警察在执行追捕违法犯罪嫌疑人、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若由此引发交通事故,通常按照相关应急处置规定和国家赔偿程序处理,由警察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未执行紧急任务或未依法使用警报器等时的处理。警察未执行紧急任务,或者执行任务时未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处理程序与普通交通事故相同。先由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根据责任划分确定赔偿责任。警察存在过错的,先由其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单位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警察追偿。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该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