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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的程序

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的程序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2024-03-04 11:36:25 已帮助29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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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的程序
(一) 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办理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变更审核登记应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鉴定人拟转入的机构已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
3、鉴定人转所后应及时提出。
  
(二)申请


  
1、提交材料

(
1)司法鉴定人原执业机构出具的该鉴定人无遗留问题的证明。
(
2)司法鉴定人现拟执业机构向我局提交鉴定人转所申请。
(
3)《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2、注意事项

(
1)各类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原件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
2)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3)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
4)上述登记事项变更均由鉴定人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到我局办理。
(
5)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
6)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1、结果形式: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

(
1)对审定通过的,制作《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司法部统一制式),通知申办人领取。
(
2)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及时填制《申办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还申办人,并向上一级备案。
(
3)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并向上一级备案。

  
2、注意事项

(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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