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一方车辆被查封,若因财产保全被查封,可与申请人协商或提供等值担保置换;若因法院强制执行被查封,应配合并了解债务情况,车辆为共同财产时非负债方可提执行异议,还要关注法院文书通知参与诉讼。
法律解析:
车辆被查封一般是诉讼保全或执行阶段的司法措施。在财产保全查封情形下,与申请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让其申请解封,或是提供等值担保财产置换车辆,都是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这是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保障财产合理利用的原则。当车辆因强制执行被查封时,配合法院执行是公民的义务,同时了解债务情况能明确自身处境。若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非负债方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有权提出执行异议,以保障自身财产份额。及时关注法院文书通知并参与诉讼程序,能确保自身权益在司法程序中得到妥善处理。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