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期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议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2、解决许可证延续的,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不变,但发证年份按照事实上情况填写,有效期再次计量。工商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职责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公司法人、合伙公司、个人独资公司及其分支组织、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公司年检工作。
3、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抓紧做好公司年度报告公示规则等一系列新规则的实施准备工作;结合本地公司和经济发展事实上,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背公司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做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4、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规则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司年度检验规则改为公司年度报告公示规则;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规则,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规则;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