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借款
合同变更条件主要有:
1、
当事人协商一致;
2、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
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
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借款
合同解除条件主要有:
1、当事人协商一致;
2、出现了双方约定的
合同解除事由;
3、出现了以下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事由:
(1)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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