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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来料加工的模式有哪些

专业分析:
区别主要在于:(1)进口材料,零件来源不同:进料加工项下的所有进口材料都是我们用外汇购买的。来料加工项下的进口料由外商免费提供。进料加工的风险大于进料加工的风险。(2)进出口货物的买卖双方不同:由于进料加工价格不同,进口货物的外商不一定是我成品出口的买方。进出口货物的买卖双方必须是同一外商。(3)外商结算不同:我们在进料加工项下出口货物,外商按一般贸易方式付款,我们收取外汇。而且来料加工项下我方出口货物不作价,我方只按合同收取工资。(4)退税方式不同: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先征后退的方式;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不征不退的方式。来料加工视为销售免税货物,因此国内消耗的材料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进料加工视为销售自产货物,出口适用零税率,可抵扣购买材料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十四条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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