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折抵规则: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要清楚管制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确认羁押情况:需明确先行羁押是否是因同一犯罪行为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且包括在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的关押。
(三)及时提出申请:若符合刑期折抵条件,应及时向执行机关提出刑期折抵申请,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