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主合同债务人欺诈、胁迫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人可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但要举证存在欺诈等情形,可收集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
(二)若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欺骗担保人,担保人有证据证明被骗事实可不担责。
(三)若担保人自身有过错,如未审查债务人情况就担保,即便被骗也可能承担部分责任。
(四)担保人发现可能被骗后,应尽快收集证据并及时咨询律师,依法维护权益并判断是否担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