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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要求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附带民事诉讼的先予执行附带民事诉讼的先予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没有争议。
第二,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的给付义务。
第三,行使权利具有紧迫性,即附带民事原告人急需实现其权利,不实现其权利将严重影响其生产或生活。例如,故意伤害案件中,不先予执行医疗费,被害人就无法得到及时救治;故意杀人案中,不先予执行被害人抚养未成年人或老人的生活费用,被害人家属将生活无着,等等。
第四,必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了申请,否则,司法机关不依职权决定先予执行。
第五,必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有履行能力,如果被告人确无履行能力,即使原告人提出了申请,也不应先予执行。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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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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