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确定能否立案的网络诈骗案件,可先向公安机关提供已知线索,即便证据不充分,只要有迹象显示有犯罪行为,就可能立案。
(二)若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可申请复议,争取重新审查。
(三)也可向检察院反映情况,由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并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