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打架情节轻且未达轻伤以上,先动手者应尽量与对方协商和解,积极承担对方合理的医疗等费用,争取对方谅解,避免被治安处罚。
(二)若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先动手者要及时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争取从轻处罚。同时,若对方存在挑衅等过错,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在量刑和民事赔偿时作为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