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之间的转账是否会被追回,需要根据转账的性质来判断。具体如下:
- 一般赠与不可追回:在特殊日期(如情人节、生日等)转账的“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或为表达爱意赠送的价值不大的日常礼物,通常视为一般赠与。此类赠与完成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赠与人一般无权要求返还。
- 附条件赠与可能追回:当涉及大额转账或贵重财物时,通常被推定为隐含着以缔结婚姻或长期共同生活为前提。如果最终双方分手,条件未成就,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例如,广西博白县人民法院曾将单笔3000元以上的转账认定为附条件赠与,判决受赠方返还。
- 民间借贷应追回:若转账时有明确的借贷合意,如聊天记录中提及“借”或承诺归还等,则构成借贷关系,即使是情人关系,借款人也应当返还借款本金。
- 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应追回:如果是在一方有配偶的情况下,情人之间的转账,特别是大额转账,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被认定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受赠方需返还财产。如已婚者未经配偶同意,向情人转账,配偶可要求情人返还。
此外,如果转账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日常消费的支出,一般视为共同消费,难以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