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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的结局是什么?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的,一般公安是会继续侦查,或者可能撤案,也有可能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不批捕和不构成犯罪不是一个概念。如果是没有社会危险性,没有羁押必要性,不适合关押这样的理由,一般就会取保候审继续侦查。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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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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