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好事故证明,这是证实事故发生的关键材料,可作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重要依据。
(二)仔细查阅保险合同条款,明确交强险和商业险的理赔范围和免责条款,判断事故是否符合理赔条件。
(三)若商业险合同未将无定责情形列为免责范围,且能证明事故属于保险承保风险,积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四)若理赔受阻,要及时收集更多能证明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