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恶意商标需针对其所处的不同阶段采取对应的法律措施,从商标申请到注册再到商业使用环节,均有明确的救济途径可维护自身权益。
1.在商标申请阶段,若发现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商标,可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间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此时需提交能够证明对方存在恶意的相关证据,例如双方之间存在业务往来记录、对方知晓该商标已被在先使用等材料,以此来阻止恶意商标获得注册。
2.若恶意商标已经完成注册,可在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情况,则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3.当恶意商标已投入商业使用时,被侵权方可以收集对方侵权的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
也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侵权行为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