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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恶意商标需针对其所处的不同阶段采取对应的法律措施,从商标申请到注册再到商业使用环节,均有明确的救济途径可维护自身权益。
1.在商标申请阶段,若发现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商标,可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间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此时需提交能够证明对方存在恶意的相关证据,例如双方之间存在业务往来记录、对方知晓该商标已被在先使用等材料,以此来阻止恶意商标获得注册。
2.若恶意商标已经完成注册,可在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情况,则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3.当恶意商标已投入商业使用时,被侵权方可以收集对方侵权的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
也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侵权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025-12-29 07: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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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商标申请阶段,若发现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可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提交证明对方恶意的证据,比如双方存在业务往来记录、对方曾知晓该商标在先使用情况等材料。
(2)若恶意商标已完成注册,可在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若涉及恶意注册的是驰名商标,则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3)若恶意商标已投入商业使用,被侵权方可以收集对方使用该商标的侵权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
(4)被侵权方也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恶意商标的侵权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该侵权行为进行查处。
提醒:
处理恶意商标需注意及时固定相关证据,不同阶段的维权方式有不同时效限制,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人士以提升维权成功率。
2025-12-29 06:16: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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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恶意商标,可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一)在商标申请阶段,若发现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可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需提交证明对方恶意的证据,例如双方存在业务往来、对方知晓商标在先使用等材料。
(二)若恶意商标已注册,可在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若涉及驰名商标被恶意注册,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三)若恶意商标已投入商业使用,被侵权方可收集侵权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四)也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由该部门依法查处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2025-12-29 05:5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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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申请的初步审定公告期间,若发现他人用不正当手段抢注,可依据法律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需提供能证明对方恶意的材料,像双方存在业务往来记录、对方明知该商标已被在先使用等证据。
若恶意商标已完成注册,可在注册后的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提出无效宣告不受五年时间的限制。
当恶意商标已被用于商业活动,权益受损方可以收集侵权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也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由该部门依法查处侵权行为。
2025-12-29 04:02: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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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针对恶意商标,可在申请阶段提出异议,已注册的可请求宣告无效,已使用的可通过诉讼或投诉处理。
法律解析:
在商标申请阶段,若发现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可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提交证明其恶意的证据,例如双方有业务往来、对方知晓商标在先使用等。商标已经注册的,可在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不受五年时间限制。若恶意商标已投入商业使用,被侵权方可收集侵权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也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由其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遇到恶意商标相关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更高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9 02:25: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