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民事诉讼中,若涉及财产损失赔偿,对于直接损失,要保存好物品损坏、被盗等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维修发票等;对于间接损失,需提供能证明可得利益丧失的证据,如合同、盈利预测报告等。
(二)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时,要及时收集各类费用的票据,如医疗费发票、交通费票据等。若造成残疾,需进行伤残鉴定获取鉴定报告;致人死亡的,准备好相关丧葬费用凭证。
(三)若存在严重精神损害,可收集能证明精神受损害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心理咨询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