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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仲裁。因为这些纠纷与人身关系紧密相连,包含身份属性和伦理道德因素,和仲裁通常处理的平等主体财产权益纠纷性质差异大,仲裁难以妥善处理这类涉及人身情感和身份关系的问题。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在仲裁范围内。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应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程序来解决,仲裁无法对行政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审查和处理。
(3)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虽能仲裁,但不适用一般仲裁程序,需遵循专门的仲裁规定,以适应其特殊的法律关系和实际情况。
提醒:在考虑通过仲裁解决纠纷时,要先判断纠纷类型是否适用仲裁,若不确定,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30 10: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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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涉及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应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依靠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公正判决。
(二)遇到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可选择行政复议,向作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劳动争议需按照劳动仲裁专门程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则依据专门的农业承包合同仲裁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026-01-30 09:04: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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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仲裁。这类纠纷含人身关系、身份属性和伦理因素,与仲裁处理的财产权益纠纷不同,仲裁解决不合适。
2.依法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适用仲裁。此类争议是行政机关与相关主体因行政管理产生的,应走行政复议、诉讼等程序。
3.劳动争议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可仲裁,但不适用一般程序,有专门规定。
2026-01-30 08:42: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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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适用仲裁;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可仲裁,但不适用一般仲裁程序。
法律解析:婚姻、收养等纠纷涉及人身关系,有很强身份属性与伦理道德因素,和仲裁处理的平等主体间财产权益纠纷性质不同,所以不适合仲裁。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与公民等因行政管理活动产生的纠纷,应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程序解决,不在仲裁受案范围内。而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虽能仲裁,却有专门的仲裁规定,不适用一般仲裁程序。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不确定是否能仲裁的纠纷情况,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30 07:19: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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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行政争议不适用仲裁,劳动争议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适用专门仲裁规定。
婚姻、收养等纠纷涉及人身关系,有很强身份属性和伦理道德因素,与仲裁处理的平等主体财产权益纠纷性质不同,所以不适合仲裁。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与相关主体因行政管理活动产生的,应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程序解决。劳动争议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虽能仲裁,但情况特殊,需适用专门规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遇到婚姻、收养等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2.发生行政争议,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处理劳动争议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遵循专门的仲裁规定。
2026-01-30 07:01: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