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地点通常为被取保候审人的居住地或办案机关指定处。有固定住处的一般在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则在指定居所执行。
被取保候审人在执行期间必须遵守规定,未经批准不能离开居住的市县,住址等信息变动要在24小时内报告,传讯时需及时到案。若违反规定,已交的保证金可能部分或全部被没收,还会根据情况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采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等措施。
为避免违规,被取保候审人应增强法律意识,牢记规定内容。同时,执行机关要加强监督和提醒,确保被取保候审人清楚知晓自身义务,严格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