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
受害人申请
伤残鉴定的时机是治疗终结后。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与
诉讼没有直接的联系。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一、评定时机:
《
交通伤残国标》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
伤残等级增高,损害
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