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在中间位置,
1、一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
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2、二被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答辩人因(写明案由,即
纠纷的性质)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三请求事项:(写明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
1、请求法庭依法判定要求原告合情合理合法。
2、
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四事实和理由:(写明答辩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告所提问题。提出答辩,反驳原告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和所提出的主张陈述其不能成立的理由)此致人
民法院,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按被答辩人人数确定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