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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令应当由谁签发,有哪些规定

逮捕令得由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来签发。

具体规定是这样的:公安机关在开展侦查工作的时候,如果觉得有犯罪事实存在,并且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了,那就得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然后制作出逮捕决定书,再把这个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以及证据,一起交给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去审查批准。

人民检察院审查完之后,如果觉得符合逮捕的条件,就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接着就由公安机关去执行逮捕。

逮捕这个事儿必须得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会被侵犯到。

与此同时,如果不符合逮捕条件,人民检察院就得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那公安机关就得马上把被拘留的人给释放了,或者是变更一下强制措施

最新修订: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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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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