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借款不还情况,先核实对方借款时是否有还款能力,了解借款用途,观察其有无归还意愿和行为,以此判断是否可能构成诈骗。
(二)若认为可能构成诈骗,可对照当地关于诈骗公私财物的立案标准,若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数额较大标准,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若只是因客观原因导致对方无法偿还借款,按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可通过协商、调解或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